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西双版纳法律咨询 > 西双版纳其他法律咨询 > 你好,我有案底可以出境吗?我想去西双版纳的勐海县

你好,我有案底可以出境吗?我想去西双版纳的勐海县

ask****845 云南-西双版纳 其他咨询 2017.11.08 12:17:57 718人阅读

你好,我有案底可以出境吗?我想去西双版纳的勐海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西双版纳律师 其他律师 西双版纳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2020条

你好,如果已经追诉完成的话,你是可以出去的。

2017-11-08 13:14:42 回复
地区:云南-大理 咨询解答:14304条

没处境嘛这个

2017-11-08 14:13:0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可以主张医疗费(前期医疗费和后期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100×住院天数、营养费:50×住院天数、护理费:护理行业平均工资×住院天数、鉴定费、误工费:本人工资×误工天数,停工留薪期待遇:6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与公司解除劳动关还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西双版纳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西双版纳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九条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22个月、八级18个月、九级13个月、十级7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3个月、十级2个月。

2019-01-18 16:54:03 回复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12051条

刑期服完了吗?

2017-11-09 00:01:15 回复
咨询我
1998772465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75523条

一般出不了!!!

2017-11-08 15:02:04 回复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2210条

西双版纳的勐海县是境内。

2017-11-08 12:41:03 回复
查看其他1位律师回复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目前无法了解具体案情,但根据数量和情节比较严重,建议聘请律师速度介入案情,为其辩护!争取较轻的处罚!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