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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应该有谁来承担?

马* 四川-广元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04 10:55:51 15人阅读

谁知道由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交通事故,这个损害的赔偿应该由谁来承担了,怎么进行承担,比较急,求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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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1 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2017-11-04 11:0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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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难、又称紧急避险,是一个法律术语,指为了使本人或他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损害另外的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依据如下: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56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由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2017-11-04 10:5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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