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有5种。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以上是对提供担保的方式有哪些问题的解答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一方提供担保的行为通常不需要另一方负责。因为担保是个人的决策,基于担保者的承诺。如果另一方没有共同签署担保协议,或者没有分担的意愿,那么他/她不需要负责。但是,如果担保的利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有共同的意愿,那么另一方可能需要负责。
专业解答配偶一方为他人提供保证,其伴侣一般不直接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因为保证是个人行为,跟夫妻关系没关系,也不属于共同债务。担保责任是基于个人意愿和承诺的,不涉及配偶的法定责任。所以,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否则配偶一方不需要为对方的保证行为直接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在对外事务中进行担保时,其担保责任通常不会涉及配偶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担保行为通常被视为个人行为,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而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行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配偶不需要为此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仅限于提供担保的夫妻一方。
专业解答婚姻契约关系中的贷款担保,一方配偶自愿承诺偿还债务,一般不由伴侣自动承担。不过,特殊情况如担保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或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相关,且伴侣双方共同认可和同意,该债务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伴侣另一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款人提供房产抵押未登记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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