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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耕种权利被别人使用套路夺走

ask****912 广西-南宁 土地承包咨询 2017.10.31 20:55:34 1人阅读

土地耕种权利被别人使用套路夺走,土地耕种证和土地补贴都在别人手里,16年前处理这件事的一位干部已经去世,另一位已被调走,无法作证,法院判给了别人,还要赔偿人家损失,这件事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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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没有祖地的说法

2017-11-30 15:2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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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主要依据是你的土地承包证书,如果全家农转非,但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是可以确权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有三种形式:一是村农民集体所有;二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所有者或者发包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确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如有争议,可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所有权,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

2019-01-18 13:29: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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