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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视权是不是不是由父亲或母亲直接享有

陶** 广东-广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2.12.22 17:23:39 324人阅读

离婚后探视权是不是不是由父亲或母亲直接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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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
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2-12-22 17:2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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