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什么是抵押股东,关于设备抵押股东会决议的程序是什么呢,有什么样子的原则呢
《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1] 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2017-10-31 06:39:17 回复
关于设备抵押股东会决议的回答为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专业解答第1、房子和他所在的地方是统一的。如果把房子交给了银行,也就意味着把这个房子所在的这块儿地也得给了银行,第2、要按法律要求的程序进行。既然想把房子抵给别的人或者是银行了,那么就代表这件事情是两个人都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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