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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李** 安徽-淮南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2.12.17 13:42:23 359人阅读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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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该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风险提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应当注意不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否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可能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

2022-12-17 13:4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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