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撤销固始县人民法院(2013)固刑初字第406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已缴纳十五万元)。这是开设赌场罪刑事判决书中的判决部分。
2017-10-27 10:16:01 回复
这里有一些开设赌场罪刑事判决书的细节方面供你参考:上述事实,原审采用的证据有发破案经过、刑事判决书等书证,证人张某甲、张某乙、郑某、祝某某、吕某某、何某某、杨某某、陈某甲、孙某某、陈某乙、陈某丙、吴某某、马某某、周某某、周某、杨某某、梁某甲、梁某乙、王某某、张某丙、张某丁、潘某某、张某的证言及被告人周某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原判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供多人赌博,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周某某因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开设赌场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开设赌场罪作出判决,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开设赌场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2017-10-27 10:04:0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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