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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是否就是高利贷?校园贷是否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袁* 西藏-那曲 民间借贷咨询 2022.12.04 12:55:01 455人阅读

校园贷是否就是高利贷?校园贷是否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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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是否就是高利贷?校园贷”又称校园网络借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是属于一种民间借贷,或者说也算是一种高利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追求时尚,而对于部分大学生来说,由于经济来源绝大多数来自于父母,很多时尚的追求都远远超过了自身家庭条件,盲目的消费结果让自己陷入一系列的校园贷款的“陷阱”而不能自拔。那么,校园贷是否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请看下文

2022-12-04 12:57:01 回复

校园高利贷的危害
1、校园高利贷的肆意传播
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高校,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
2、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高校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3、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二、校园高利贷的法律知识
高利贷在中国古代就存在,提到高利贷,人们往往将它与“负面”联系在一起,认为高利贷就是违法的。
据了解,判断是否属于高利贷,通常是与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进行比较,认为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按照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当中有两个关键数字:24%、36%,这也就给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三个区域。借钱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24%时,是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利息如果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偿还,法律是支持的。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法院不支持债权人的这部分收益。而处在24%~36%之间的情况,若债务人已按30%付了利息,之后想把超过24%的部分要回来,法院同样不予支持。民间高利贷行为的法律后果仅是超出的利息不予保护,并没有规定对高利贷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36%,就可算高利贷,是不是意味着欠的钱不用还呢。当然不是!高利贷的借条也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也就是说,本金部分必须是要偿还的。
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放高利贷的行为,会扰乱金融市场,但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并不包括高利放贷行为。那么,行业监管机构有哪些规范呢?2016年5月,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布置安排制定完善各项应对处置预案,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各银监局、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法处置。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贷款平台未尽审查义务要担责。 不良校园贷案例的屡屡发生,成为了深陷其中的大学生的噩梦。在承担借款人义务的同时,平台方该履行责任。 利率不得高于银行4倍“目前校园贷违法违规案件主要有两类”,其一是贷款资质的审查过于宽松,部分学生过度借贷;其二是以“裸条”作为担保,无法归还借款就予以公开。 在大学生的借贷行为中,有部分事项需要注意。一是按照目前法律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目前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 4.35%,这也意味着校园贷的“有效”利率应该在 17.4%以内;二是借款公司需要有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金融许可证,否则与借款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未尽审查义务视情况担责 出借人必须对借款人需要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为一个合格的借款人;如果未尽到这一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其中,出借方承担的责任要视具体的审查事项与不还款的因果关系之间来界定。“比方说是由于大学生精神方面有问题,但没有审查,出借方承担的责任为100%;而如果是由于个人的消费铺张浪费,则出借方承担10%至20%的责任。” 不良校园贷触及法律红线 不良校园贷触及一些法律红线。其中,出借人违法在网上出售或者公开借款人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出借人将学生的发布到网上,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作为受害者可对发布者主张民事侵权责任。此外,用来作抵押本身就是非法的,这种抵押行为无效。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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