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滁州法律咨询 > 滁州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车贷诈骗是什么意思

车贷诈骗是什么意思

李** 安徽-滁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2.12.04 12:01:17 354人阅读

车贷诈骗是什么意思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滁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滁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刑法中没有车贷诈骗罪,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变造虚假信息、伪造虚假资料、虚假交易等手段进行汽车贷款申请的行为”可以定义为欺诈行为,情节严重者可构成刑事犯罪。办理贷款时填写资料信息虚假或者提交伪造的资料,例如虚假的工作信息、居住信息、银行流水、工作收入证明等。用同一车辆,在多家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以套取高额贷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2-12-04 12:03:1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理财诈骗罪是怎样的 骗局一:网络理财陷阱 以“天天返利”、“保本保收益”、“收益可达20%以上”等诱惑性信息为噱头,打着帮投资者购买原始股等有价证券的旗号,让投资者的资金汇入他人账号中骗取钱财。 如何应对:切忌被高收益迷惑,一定要认清销售人员和投资渠道的资质,遇到需要往某人账户中汇款的要求,一定要小心避免掉进陷阱。你必须知道的九大理财市场骗局。 骗局二:现货白银投资骗局 这类骗局常以高额回报诱惑客户开户,“骗子们”往往会向消费者介绍现货白银交易灵活,有专业老师带着操作,盈利周期短。如果投资者盈利太慢,又让投资者加大资金量,结果就是无休止的亏损。 如何应对:参与白银投资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平台操作和交易软件,我国目前只有两家正规的交易平台——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而且正规的平台均有模拟盘,方便投资者进行模拟实际操作。 骗局三:非法集资骗局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 (2)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 (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骗局四:信托陷兑付风波 在信托行业有一个不成文规定,“刚性兑付”,即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所以到目前为止,虽然出问题信托产品不少,但本金都得到了兑付。 骗局五:电信诈骗 如今电信诈骗的花样也是越来越多,说可以领取一笔新生儿补贴费的、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捡到现金说要一起分红的、虚假中奖信息的…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但形式无非是通过电话,企图让你转账汇款。 如何应对:今后接到这样的电话,无论理由是什么,只要让你汇款,一定要谨慎,不要相信。 骗局六:民间借贷骗局 以年利率20%、30%甚至更高的回报为幌子,投资者一开始投入的几万后,尝“甜头”便追加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最终借款人逃跑、企业倒闭。 如何应对:还是那句话,天上不会掉馅儿饼的,民间借贷一定要小心谨慎,尤其是面对如此高的回报。我们更要注意风险控制。 骗局七:分红的秘密 很多被忽悠购买分红险的投资者都是通过银行销售人员介绍和推荐的,夸夸其谈称资金可以随时支取,每年有7%-8%的收益等来误导投资者。

合同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作为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的两个的罪名,非常容易混淆。司法实践中,一些票据诈骗犯罪往往借助经济合同的形式,而一些合同诈骗犯罪也会采取以价值基础不真实的票据作为担保或者支付手段,因此,这些诈骗犯罪案件,既牵涉到经济合同,又与金融票据相关联。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但是两者犯罪构成的要件是不同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金融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犯罪客体上,二者均为复杂客体,也都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但是:合同诈骗罪还侵犯了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而票据诈骗罪则是侵犯国家票据管理秩序。从客观方面来看,合同诈骗罪的手段主要是利用合同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或逃匿;而票据诈骗罪主要利用票据骗取他人财物;另外,在合同诈骗罪中,被骗人往往自愿交出财物以履行“合同”,而票据诈骗罪往往是被骗人误以为交易已经完成,而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