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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条件?

卢** 山东-济宁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2.12.03 03:07:46 402人阅读

构成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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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构成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条件:
1.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2.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制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4.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2022-12-03 03:09:46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以下物品或生物会构成犯罪: 武器、弹药,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枪支散件,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管制刀具,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国家 一、二级保护动物,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或者未命名的古生物化石,禁止进出口的有毒物质,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木炭、硅砂等妨害环境、资源保护的货物、物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旧机动车、切割车、旧机电产品或者其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淫秽物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武器、弹药”的种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税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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