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扬州法律咨询 > 扬州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出售并变更登记,还能追回吗

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出售并变更登记,还能追回吗

李** 江苏-扬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2.11.27 08:14:28 483人阅读

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出售并变更登记,还能追回吗

其他人都在看:
扬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扬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则无法追回。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2-11-27 08:15:2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

    专业解答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会被法院查到的,对于离婚财产的认定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如果一方出现转移、隐匿等情况都是会查处的,并且会判定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024.09.10 2230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