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滨州法律咨询 > 滨州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精神病杀人监护人要怎么处罚,谢谢

精神病杀人监护人要怎么处罚,谢谢

柯** 山东-滨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17.10.24 17:14:35 1217人阅读

我一个表妹,精神有点问题,有时候会无缘无故的打人,所以想提前了解一下,精神病杀人监护人要怎么处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滨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滨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不管在哪杀人,只要是在发病状态,即是属于完全不能控制辨认自己行为的时候,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也就是说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家人不承担其刑事责任,即家人不会坐牢的;但是,相应的民事赔偿还是必须要买单的。
由此也得出,没发病杀人,那么在实施侵害他人行为时,施行者具备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是需要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的。
至于发病程度,是否构成行为人不自控,则需要有资质机构出具鉴定证明才能起到法律效应。

2017-10-24 17:19:3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精神病杀人监护人要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一百三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7-10-24 17:15:3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展开全部精神病患者杀了人,经司法鉴定评定为无责任能力,是否一切完事呢?事情并不是如此简单。
首先,有杀人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如果不做安置,对社会来说无疑是个不安全因素,因此一般需安排到专门的医院进行治疗,这类专门医院就是公安局下属的安康医院。
其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至使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负责赔偿损失或承担医疗费用,情节严重的一并追究行政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精神病杀人时监护人不负刑事责任。

2020-12-10 21:35:0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以上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监护人承诺书范本
监护人姓名或单位负责人姓名
为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和管理,尽量减少和避免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将监护责任告知如下,并与 (病人姓名)的监护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可以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监护人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6.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1.监护人应当监督、看管、护理被监护人在患病期间的生活和行为,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条件和保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2.监护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看管,防止其肇事惹祸,并随时向当地居委会或上级部门报告病人的情况。
3.对病情较重或危及社会安全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应当将病人送医院监护治疗或采取有效措施严加看管。
4.对出现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对该病人进行强行治疗。
5.监护人未履行好监护职责或估计致使被监护人危害社会安全的,将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护人,一份交镇综治办。
水口镇人民政府(签章) 监护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子女抚养
29121人阅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离婚子女抚养
26752人阅读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费
15285人阅读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243856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知识,那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规定,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以及山东省二胎生育政策如何规定的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监护权变更
1047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监护权变更的有关知识,未成年子女和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都需要在监护人的陪伴下生活,那么监护权变更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监护权变更协议怎么写,以及监护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