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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办理。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即时办结。
送报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技术转让合同
3.技术开发合同
4.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lt;税收减免管理办法gt;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温馨提示:
1.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
2.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
2017-10-22 16:1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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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由于征收单位由北京市地税局调整为北京市国税局,相应的技术合同减免增值税办理流程作以下调整,特此说明:
一、办理时间
请申请免税的老师在每个月1日至15日之间去往财务处开具发票并及时提交复印件给科研院,开票当月15日之前应将合同等免税申报材料提交科研院办理免税备案。每月16日以后(含16日)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无法办理免税申报。
二、办理流程
(一)技术合同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在《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合同(协议、任务书)审批表》的“备注”栏签署是否申请免税的意见(无意见默认为不申请免税)。需将书面技术合同原件(一式两份)提交给科研院,由科研院送交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技术合同需在开出增值税发票之前进行合同认定登记,否则会影响此笔增值税当月的免税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院管理人员处领取并填写《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四联单),由科研院送交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科研院将已认定的技术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意见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转交财务处商国税局办理免税。
2017-10-22 16:1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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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缴纳的具体流程:
1、准备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准备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整理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申报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统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办理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保存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020-12-10 20:58: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