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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合伙人缺斤少两,我也参与了

139****0758 广东-东莞 经营管理咨询 2017.10.22 14:05:01 133人阅读

举报合伙人缺斤少两,我也参与了,请问可以免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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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挪用资金罪一般要求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为归还,或者数额较大未超过三个月,但是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属于犯罪,2天不构成犯罪。rn上海国晖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为您服务

2017-11-27 14:3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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