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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驾驶员在正常营运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向乘客索取高额服务费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强迫交易罪

赵* 甘肃-金昌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2.11.16 13:22:11 482人阅读

出租车驾驶员在正常营运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向乘客索取高额服务费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强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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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驾驶员在正常营运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向乘客索取高额服务费,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不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2022-11-16 13:2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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