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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纠纷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杜* 山西-吕梁 劳动关系咨询 2022.11.06 12:10:14 430人阅读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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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3、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2022-11-06 12:12:1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收养关系被依法确认无效后,在处理人身关系的同时要处理财产关系,即抚养费补偿问题。这个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比较麻烦,必须引起重视。一些收养人进行诉讼时,在主张抚养费的同时,尤其是对抚养对象系婴幼儿的被收养人,往往提出对方还须承担误工费,理由是婴幼儿没有母乳供养,全凭喂养奶粉及专人日夜照料。笔者认为,抚养年龄较小的被收养人虽然确实会耽误工作,从而影响收入,但因收养行为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毕竟不同于其他民事行为,如人身损害、合同纠纷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此类债务履行可以要求全部履行。而收养之债则可能适用补偿原则,而不适用全部赔偿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收养关系被确认无效的处理,不仅包含法律因素,而且还包含道德因素,不可能采取“五两换半斤”的机械式补偿。当然被抚养人是婴儿时,虽然对收养人的误工费不能直接支持,但可以采取适当提高抚养费比例的方法予以解决。在因收养关系无效引起的抚养费补偿纠纷诉讼中,补偿的主体当然是人,但由于的情况复杂,主要由夫妻二人共同、由夫或妻单独一人、由其他亲属等。夫妻二人或其他亲属,抚养费的承担主体确实比较简单,即由共同的夫妻承担补偿抚养费的义务。其他亲属作为人,由该亲属承担补偿抚养费的义务。由丈夫或妻子一方单独的情况确认抚养费补偿主体较为复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如果夫妻双方无特殊矛盾,收养方有理由相信行为是夫妻二人的意思表示,则该行为适用表见代理,即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抚养费补偿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的关系处于特殊时,单独一方将子女他人被确认无效,虽然丈夫或妻子一方在过程中有过错,但由于夫妻家庭共同财产及对外的连带责任关系,夫妻均应当为抚养费的补偿主体。收养关系被确认无效的,一般双方均违反了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亦是说双方均有过错。那么人补偿收养人的抚养费在法定数额内是全部补偿还是部分补偿呢对此,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倾向:一种意见认为应适用过错原则,收养期间的抚养费由人和收养人双方负担;一种意见认为应适用民法上的公平原则,由人按法定数额全部补偿。笔者认为,收养关系被确认无效的,收养人因抚养被收养人所付出的代价,应当由人承担。这是因为收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收养行为上的过错虽然违反了关于收养法的法律规定,但这种违法对社会危害性比较轻微,而且具有情理因素。被收养人被判定“返回”人抚养,非法收养期间的抚养费应由人负担为妥。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如何确认关系非婚生子女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主要是因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常常基于各种原因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实践中,生母一般无法避免怀孕、分娩、抚养与教育子女的辛苦,而生父却常常否认自己与非婚生子女的关系,少数生母也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放弃自己对孩子应尽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第25条对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建立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已经明确的基础上,因此,首先应建立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确认制度,否则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障根本无从谈起。对非婚生子女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确认其与生父母的关系:(一)非婚生子女生父母主动承认亲子关系,并且自愿承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此种情况一般是未婚男女生育子女的情况下较多,未婚男女生育子女后结婚,再通过合法程序将非婚生子女领回,明确了非婚生子女与其的亲子关系。(二)女方生下非婚生子女后、男方不承认孩子与其有亲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生母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并提供有关证据和人证、物证等证据,确认非婚生子女与生父的父子女关系。必要时,也可通过“亲子鉴定”来确认。(三)丈夫怀疑其妻所生子女非自己的亲生子女,而拒不承认其父母子女关系。这种情况下,应由丈夫举证证明妻子受胎时未与妻子同居,也可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丈夫与子女无血缘关系,则丈夫与该子女不构成父母子女关系,不承担法律上抚养教育该子女的义务,但如果丈夫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人民又无法查明的,认定为夫妻双方所生的子女。END二、非婚生子女有何权利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生活为止。该法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一)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二)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三)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四)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以上就是关于“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如何确认关系”、“非婚生子女有何权利”问题的解答。现实生活中,由于亲生父母没有婚姻关系,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有些父母为了逃避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对自己生育的子女也是矢口否认。也有人因对方是非婚生子女,而给与其不公正的待遇,肆意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其实,面对以上几种情况时,非婚生子女要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直接的权益。在必要时,还可以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让他们从专业的视角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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