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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会怎样追究责任

任* 湖北-襄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11.05 01:51:22 427人阅读

构成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会怎样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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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2-11-05 01:52:22 回复

构成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对行为人会处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究责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受到损害的,打击报复手段恶劣的,或者打击报复致使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等,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会计、统计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国家对会计、统计的管理制度。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会计、统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国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其他人不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的目的。

1、三年以下。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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