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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对于征地拆迁中怎么提高土地补偿

徐* 四川-阿坝 土地征收咨询 2022.11.03 17:09:14 345人阅读

咨询下对于征地拆迁中怎么提高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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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调查程序,排查摸清对方情况
在拆迁谈判前,最好提前了解一下拆迁期限,施工工期是多少?观察实际的拆迁进度情况?拆迁方和自己情况差不多的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现在同等条件下拆迁方给出来最高的价格是什么?专业的拆迁律师提醒您,如果谈判前能掌握一些拆迁方的违法点,那么对我们切入谈判和掌握一个谈判的主动性是很有帮助的。当然如果要想把对方的违法点当做证据来使用,一定要注意搜集证据的手段,这个方面还是交给专业的律师较为保险。否则被当做违法证据予以排除维权程序就很难推动下去了。
(2)、确定补偿的原则性问题,再说细节
在拆迁伊始,双方对补偿价格的心理预期差距很大,有时候双方对一些原则性问题存在根本分歧,比如到底是按商铺还是普通住宅进行补偿,按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的标准补偿,是合法房屋还是被认定为违建,如果这些原则性问题得不到解决,谈细节问题和给出具体的报价都没有任何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在拆迁前期避免暴露我们的心理底价。这个时候,可以和对方谈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在一些原则性问题得到确认以后再进行细节性谈判。如果被拆迁人自己对自己的房屋、土地都没有一个合法的定性,这些原则性的问题没有办法确定的话,一定要和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沟通。和律师面谈之后才能获取自己所需的答案,才会有一个清晰的谈判思路。
(3)、从细节处着手,掌握谈判主动权
拆迁中很多被拆迁人就一个办法:拖,要么就躲着不见,要么就找各种理由不去谈。这些都是不正确的做法,不可以提倡。但是什么时候谈,和什么人谈,在什么地方谈,我们要有话语权。别小看这些细节,如果你能做到在这些小细节上占据主动,对谈判是大有帮助的。
(4)、选择适合的时机开口,提高补偿
俗话说会者不难,难者不会。如果拆迁方很直白的问被拆迁人要多少钱,那么该怎么回答?有些被拆迁人就非常直观的说,那就往高里要,要的多一些,总不能吃亏。没错,但是我们要考虑一点:不管被拆迁人提出多少补偿款合适,作为拆迁方来说,都会觉得高,会用:“不可能给你这么多,按照政策只有这些补偿。”那这个时候,被拆迁人报的价格就处于一种尴尬的境遇;同时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理想价格底线给暴露了。这对被拆迁人是非常不利的。
(5)、怎么报价
怎么报价直接关系到谈判的方向和策略,所以要分析一下:怎样报价才能既处于道德上不是漫天要价,还能让利益处于最大化。我们要做的就是在给对方一个价格的同时,又让对方觉得我们什么都还没有透露;或者干脆对价格问题保持缄默,不轻易报价,但对方提供的价格我们也只说,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我合理补偿就可以。
拆迁谈判类似于商业谈判,却又比商业谈判难上加难。原因就在于拆迁谈判中,拆迁双方实力不均,面对强势的拆迁方,想要达到我们的目的肯定是要费一番周折的。由于被拆迁人往往缺乏法律知识,维权意识淡薄,无法制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谈判方案,容易被拆迁方牵着走,掉入对方挖好的陷阱中,事后往往追悔莫及。而且有时候,拆迁双方在谈判的时候达成了一致意见,在补偿协议中仍然可能存在陷阱或者漏洞,让被拆迁人防不胜防。一旦拆迁户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后期的维权将变得十分困难。

2022-11-03 17:11:1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该类型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或单位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被征收人或单位在房屋被征收时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形式。 (一)货币补偿:住宅、非住宅均可获购房补助 选择货币补偿的即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选择货币补偿自主购房的,对住宅将按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助;对非住宅将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20%予以补助。 (二)产权调换:多层换高层按实用面积补偿 补偿规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根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的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屋自主选择进行调换。在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分别进行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调换时,被征收房屋价格和安置房屋价格均按市场评估价计算,双方结清差价;公摊面积调换时,免收套内建筑面积相对应的公摊面积的价差款。 由于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公摊面积相差悬殊,为保障多数被征收房屋为多层而安置房为高层的市民利益,保证其“居住面积不减”而实行该政策。即如果被征收人现多层住房为100平方米,公摊面积为10%,其套内建筑面积便是90平方米;而安置房公摊面积为20%,如果套内建筑面积要达到90平方米,则该安置房的建筑面积要达到1 12.5平方米。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调换一套建筑面积为1 12.5平方米的房子。而安置房比被征收房多出来的 12.5平方米的公摊面积则不计算价钱。 补偿规定:与城中村房屋安置不同是的,国有土地房屋的产权调换并非等面积置换,而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区位、结构、朝向、建筑年代等作出一个市场评估价格,同时对安置房屋也作出一个市场评估价,按照市场评估价格分别进行价格结算置换。 市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由于一些被征收房屋的地理位置优越,其评估价甚至要高于地理位置略差的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同时,对进行产权调换的居民住宅,被征收人还将获得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的20%购房补助。 补偿规定: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在2套以上(含2套)的,实行楼层高低搭配进行安置。 窗、地板、壁纸、厨卫用品等28项内容制定了补偿指导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
本规定所称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是指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但主要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事项,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等。
第四条 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依职权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第五条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因情况紧急须即时决定的,主管部门不组织听证。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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