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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关于单位裁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伏* 内蒙古-兴安盟 劳动关系咨询 2022.11.03 12:04:53 441人阅读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单位裁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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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11-03 12:05:5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经济补偿金支付首先应当有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一)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二)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三)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十四)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十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十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以上,当劳动者以(一)至(五)项中的任何一项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非属于(六)至(十六)项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则构成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将承担以经济补偿金作为基数的两倍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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