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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李** 江苏-泰州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2.10.29 21:55:33 433人阅读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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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10-29 21:57:33 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
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上述特定款物决不允许任意挪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物专门使用,这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财经管理制度。
以上就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

所谓“挪用”,一般是指擅自将专用款物挪作他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购置小轿车等违反专款专用的行为,这种他用不包括放进个人腰包的行为,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上述7种专款归个人使用的,则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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