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 (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用人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申领生育津贴及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 结婚证女方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 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 医疗蓝本复印件一份
6. 男女双方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7. 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需盖单位公章及男方单位公章,按注意事项要求填写)一式两份
8.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9.若报销关于生育住院费用(
1、
2、
3、
4、5)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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