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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公司没有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谁进行承担呢

罗* 山东-聊城 公司债务咨询 2022.10.17 08:46:27 427人阅读

咨询一下公司没有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谁进行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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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人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设立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2022-10-17 08:4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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