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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

李** 浙江-宁波 仲裁咨询 2022.10.14 12:46:41 319人阅读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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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基本原则是:    
(1)自愿原则。
这是仲裁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双方自愿,并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②当事人双方有权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仲裁法》第6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当事人协商选定,被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必须仲裁。
③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由当事人自愿选任。
④当事人有权约定仲裁程序中依法可约定的事项。仲裁法规定了许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如当事人可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约定是否开庭仲裁、是否公开仲裁、是否进行调解。    
(2)仲裁独立原则。
《仲裁法》第8条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法律赋予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权力,也体现出仲裁机构的独立性职能。仲裁的独立性表现在仲裁机构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仲裁庭享有独立的仲裁权,仲裁委员会不作干预;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只是事后监督,不能事前干预。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

2022-10-14 12:48:41 回复

您好!根据你问的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该原则包括以下内容:第一, 提交仲裁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即当事人是否将他们之间 的纠纷提交仲裁,由当事人协商决定。第二, 仲裁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合意选定,即当事人将 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哪一种仲裁机构, 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选定, 仲裁不实行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三,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组织和仲裁员。 第四,当事人可以约定交 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即当事人将哪些纠纷交付仲裁,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第五,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什么是仲裁调解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仲裁庭的自行决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争议案件的活动及方式。仲裁中的调解具有双重含义:
(1)调解是一种仲裁活动,即在仲裁庭的主持之下,双方当事人就其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的活动,经过仲裁庭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可能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争议案件,也可能调解不成。
(2)调解是一种解决争议案件的方式,即当事人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依据该调解协议作出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后,该争议就得到了终局的处理。仲裁调解应遵循哪些原则
(1)自愿原则;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3)合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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