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你问的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该原则包括以下内容:第一, 提交仲裁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即当事人是否将他们之间 的纠纷提交仲裁,由当事人协商决定。第二, 仲裁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合意选定,即当事人将 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哪一种仲裁机构, 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选定, 仲裁不实行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三,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组织和仲裁员。 第四,当事人可以约定交 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即当事人将哪些纠纷交付仲裁,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第五,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什么是仲裁调解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仲裁庭的自行决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争议案件的活动及方式。仲裁中的调解具有双重含义:
(1)调解是一种仲裁活动,即在仲裁庭的主持之下,双方当事人就其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的活动,经过仲裁庭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可能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争议案件,也可能调解不成。
(2)调解是一种解决争议案件的方式,即当事人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依据该调解协议作出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后,该争议就得到了终局的处理。仲裁调解应遵循哪些原则
(1)自愿原则;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3)合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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