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汉中法律咨询 > 汉中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冒充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怎么处罚

冒充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怎么处罚

张** 陕西-汉中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2.10.13 17:00:51 358人阅读

冒充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怎么处罚

其他人都在看:
汉中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汉中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实施了招摇撞骗行为。这里所说的“招摇撞骗”行为,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冒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者编造的虚假的身份和头衔到处炫耀,利用人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那些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的信任和影响,骗取财物、地位、荣誉、待遇或者玩弄女性等违法活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2-10-13 17:01:5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