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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的,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因此,您不能向用人单位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因为劳动者过失(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欺诈、胁迫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
2017-10-09 10:3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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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回单位上班的,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2、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按期回到期上班,不然,单位会开除的。
以上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吗的解答
2017-10-09 10:2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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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未续订,劳动者依法可以取得二倍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签订的,劳动者依法可取得二倍工资请求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0-12-10 17:51: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