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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是否可以成为强奸女方案件的犯罪主体

杨** 云南-普洱 强奸辩护咨询 2022.10.06 13:53:27 449人阅读

丈夫是否可以成为强奸女方案件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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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丈夫可以成为强奸妻子案件的犯罪主体。
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并没有对丈夫这一主体及夫妻关系做特殊排除。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2-10-06 13:5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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