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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日本开设公司,并从事经营或者管理,如果要符合“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条件,其前提是该外国人实质上参与了事业的经营或者管理。也就是说,需要从事决定事业经营相关的重要事项,执行业务或审计业务的活动。
所以,当2人或2人以上共同开设公司,分别担任董事,且没有其他员工的情况下,要根据这些外国人从事的具体活动的内容,分别审查是否符合在留资格条件和是否适用于登陆基准。
经营、管理在留资格——2人以上共同开公司时
审查的基本思路
符合“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活动是指事业的经营或者管理的实际参与人的活动,仅担任董事是不符合该在留资格条件的。
此外,2人及2人以上的外国人从事事业的经营或者管理时,通过考察业务的规模、业务量、销售等的状况会被考察,确定该事业是否确实需要多人经营或者管理,只有被认可为多人经营或者管理是有合理理由的,才能被认可为每个外国人的活动都符合“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考察从事的具体业务的内容、作为董事的报酬金额等,来判断该外国人的活动是否是从事事业的经营或管理。
把上述的想法具体化,即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每个外国人都符合“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条件。
(1)考察事业的规模和业务量等的状况,每个外国人从事事业的经营或者管理活动是有有被认可的合理理由的。
(2)事业的经营和管理相关的业务,每个外国人分别从事的业务内容都是明确的,
(3)每个外国人有被支付与其经营或者管理业务等价的报酬。希望对你的经营管理和经营管理可以一起开吗的问题有所帮助
2017-10-05 09:00: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