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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宅基地是归谁

任* 湖北-宜昌 宅基地咨询 2022.09.25 17:33:29 322人阅读

低保户宅基地是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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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若其有子女或直系血亲赡养,其房子归子女或直系血亲继承。若无赡养人,由政府赡养的,其房子归政府继承所有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2-09-25 17:35:29 回复


1、从宅基地的性质来看,乡村居民享有的只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在乡村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丧命或不再使用该宅基地且宅基地上的房屋已不复存在时,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  
2、根据《乡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限定,五保户的吃、穿、医、住、葬由镇政府和村委会保障,因此,乡村五保户丧命后的宅基地原则上归村委集体所有。

解答如下,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是宅基地确权,房子不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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