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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期限过了应该怎么办啊,怎么补救

杨* 山东-济宁 刑事诉讼咨询 2017.10.04 08:58:07 2182人阅读

我跟老婆离婚了采取强制措施,现在时效过了,所以我想问下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啊,求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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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限制,是6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17-10-04 09:0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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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法院在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提级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期限过了可以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17-10-04 09:0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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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过了怎么办,达成的还款协议,可视为双方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未按协议履行,可依据协议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是针对法院调解书实际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而产生,是对未履行部分如何履行进行的重新约定,也即重新确定欠款数额和履行期限,双方之间因此而产生新的民事法律关系。法院的调解协议已被新还款协议所取代,双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所形成的债权,已成为自然之债,可自行向对方索取,也可以不履行还款协议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12-08 23:4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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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超过救济期限如何处理?

    专业解答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超过救济期限的,一般是不能再申请救济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此时如果是认为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是一定要及时的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救济的。

    2024.08.06 280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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