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缺乏监管,同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其次,在精神传达的过程中,有的领导歪嘴和尚念错了经,所以使国家的好多政策,到了基层以后,就完全变味了,当然更需要的就是你们这些顺民愿意给自己选出来的村干部盘剥,因为根据精准扶贫的政策,如果没有顺民,村干部是插不上手的,所以要么抗争向上级部门投诉,要么就别怨天怨地说什么怎么到了农村就变了。精准扶贫步骤(一)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其具体作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村民先填申请表,
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再由村“三委”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张榜公示;根据公示意见,再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并上报,
然后镇民政站或扶贫办入户调查,调查后再进行公示、上报,上级部门可以进行抽查。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以倒排序的方式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
这个要看当地具体政策
这种做法不受法律保护。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七、依法确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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