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被监视居住的人有哪些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的期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股份也要承担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进行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1、建议你和债务人协商重新签订借条,以保障诉讼时效在有效期内。
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欠款,并且可以就唯一住房申请强制执行。唯一住房需要强制执行的,要支付房屋所有权人5~8年的租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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