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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前三个月请保胎假领导不批怎么办

温* 海南-西沙群岛 劳动保障咨询 2022.09.08 12:17:53 393人阅读

怀孕前三个月请保胎假领导不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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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劳动法没有保胎假的规定,保胎应按事假处理;因为妊娠反应不能工作可以请病假。因为妊娠反应强烈不能工作的,经协议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诊断,需要休息的,可按执业医师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病假条)的的建议,经用人单位批准休病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022-09-08 12:19:5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怀孕员工因工作领导斥骂动了胎气不算工伤。按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规定,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女职工因为领导斥责,懂了胎气,并非是职业病,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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