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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未遂与放火罪的区别

赵** 宁夏-石嘴山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2.09.03 21:36:36 313人阅读

故意杀人未遂与放火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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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未遂与放火罪的区别
故意杀人未遂是行为人实施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但是没有达到犯罪目的。放火罪是行为人实施放火的犯罪行为,损害了公共安全。
认定故意杀人罪,要注意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
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9-03 21:37:36 回复

您好,关于故意杀人未遂与放火罪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罪的本质区别在于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因此可以说,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而将火势有效地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危害也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故意罪、故意伤害罪等。本案被告人彭谋金与彭某某因家庭纠纷产生矛盾后,意欲以放火方式烧死彭某某父母达到报复的目的,其放火的地点系彭某某父母居住的房屋,并无他人居住,其行为侵犯的是相对特定人的生命安全。虽然其采取的是放火的方式,但危害的不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因此,其行为不构成放火罪,而构成故意罪。但本案因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其犯罪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放火罪与失火罪虽然只差了一个字,但二者的区别却是很大的。具体来说的话,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带有自己主观意识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失火罪是指由于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和失火罪是两个由不同主观心态引起的、处罚力度完全不同的犯罪。一个属于故意犯罪,一个属于过失犯罪。 对于过失引起的失火罪,按照我国《刑法》第115条的规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对于故意引起的放火罪,我国《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受到严重损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放火罪与故意罪的区别 防火罪与故意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危害对象与危害后果两个方面。 放火罪与以放火为手段的故意罪在司法实践中区分起来有时比较困难,主要是因为这种故意罪的行为人也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可能也造成了人员的伤亡以及房屋、财物的焚毁。应当明确,放火罪与此种故意罪尽管在犯罪手段上相同,但其行为危害的对象及后果是有明显区别的: 1.放火行为危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工厂、矿场、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牧场、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而故意行为危害的一般是特定的人。 2.放火行为的危害后果是危害了公共安全,包括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而故意行为的危害后果在既遂的情况下一般是剥夺了特定人的生命,可能还会造成特定的房屋、财物的毁损。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放火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来区分放火罪与故意罪。行为人如果采用放火的手段杀害特定人,并可能焚烧了被害人的房屋、财物,但不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或者不可能造成不特定范围内的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则不构成放火罪,而应以故意罪定罪处罚。如果危及了公共安全,则应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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