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专属管辖,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业解答确实,原则上来说是允许通过协议来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管辖权,然而在此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尤其是有关专属管辖方面的条款,即这类涉诉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专属管辖实际上是地域管辖的一个分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部分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负责处理,而当事人无权通过协议的形式对此进行更改或调整。因此,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的特点,这与特别管辖并不完全等同。
专业解答确实,原则上来说是允许通过协议来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管辖权,然而在此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尤其是有关专属管辖方面的条款,即这类涉诉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专属管辖实际上是地域管辖的一个分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部分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负责处理,而当事人无权通过协议的形式对此进行更改或调整。因此,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的特点,这与特别管辖并不完全等同。
专业解答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时,应遵循不动产纠纷的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权。涉及不动产的诉讼应提交给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审理。已完成登记的,按登记簿记录的地点审理;未登记的,按实际地点审理。
专业解答建筑工程施工中,业主与承包商可约定特定法院仲裁争议,也可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业主作为诉讼方,可向原告所在地或项目标的物所在地与争议有实际关联性的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权争议应按不动产权益争端确定司法管辖权,属司法专属管辖范畴,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权争议也应纳入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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