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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条件

王** 广东-梅州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咨询 2022.08.20 12:29:51 387人阅读

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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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条件是: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2022-08-20 12:3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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