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股东退股有什么要求吗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好,请问目前是什么情况呢?你们有没有股东协议呢?可以跟我说说
2022-08-18 15:27:45 回复转让股权要先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可以对外转让股权
2022-08-18 15:29:26 回复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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