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09-18 10:22:38 回复专业解答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解析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解析 1、侵犯的客体: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以从事恐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恐怖活动组织而故意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该组织。如果不知是以从事恐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恐怖活动组织而参加的,在发现其恐怖组织性质后立即退出该组织的,不能以本罪论处。如果虽然开始时不知是恐怖活动组织,但在发现其恐怖活动组织的性质后仍然不退出的,则应对以本罪论处。
律师解析 1、侵犯的客体: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以从事恐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恐怖活动组织而故意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该组织。 如果不知是以从事恐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恐怖活动组织而参加的,在发现其恐怖组织性质后立即退出该组织的,不能以本罪论处。 如果虽然开始时不知是恐怖活动组织,但在发现其恐怖活动组织的性质后仍然不退出的,则应对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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