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原因超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解除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专业解答1、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两不同法律概念。保密费不是强制必须支付的,但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必须支付的,否则无效。2、一般企业多将保密与竞业限制合在一起规定,但保密与竞业限制有着本质的区别。保密义务指的是不泄露密。是依据保密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或者公司保密制度定的保密义务。
专业解答实际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选择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适用范围。一般在科技型企业或者高新技术开发领域适用,或者一些智力密集型企业等技术比较快的企业,不能适用于所有企业。2、前提条件。脱密措施应用的前提必须是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否则其约定无效。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