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司法鉴定受理委托的时候,我们要注意,首先,我们一定要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书,来给双方的行为做出一定的约束,从而形成一定的保障,另外,如果出现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情况,也要向其说明相应的理由,
2017-09-17 11:32:20 回复
委托人司法鉴定受理委托要注意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2017-09-17 11:27:20 回复
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二)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四)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五)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专业解答1、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备齐规定资料向区、县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2、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委托医疗机构协助。3、鉴定位会员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专业解答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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