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每天都可以收益很多,但是就是不给我们发工资,我在这里都工作三个月了。我想问下黑心老板拖欠工资怎么举报?我直接辞职行吗?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7-09-13 13:47:3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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