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十四周岁,自愿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
1、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而和其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和14岁以上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的,不构成犯罪;不是自愿的,构成强奸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律师解析 在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子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的,也构成强奸罪。而且这种情况属于奸淫幼女,将从重处罚。 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范围之内从重处罚。如果有其他恶劣情形的,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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