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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法律对与女儿的赠与合同需要女婿签字吗有以下规定: 父母把房子以买卖的名义转给已婚的女儿,不是女儿和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解释》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7-09-11 19:07: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