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内容如下:
1.城市规划区:水浇地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24000元,旱耕地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8000元。
2.沿清水河川道片区:水浇地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21000元,旱耕地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2200元。
3.南部及东西两山片区:水浇地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5000元,旱耕地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8500元。
4.同一项目(线性工程除外)征地范围内存在不同补偿标准的按该片区最高标准执行。
5.青苗补偿费。按每亩1000元给予补偿。
6.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所在片区旱耕地20%执行。
【法律依据】
2022-07-09 19:12: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