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咨询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后一次性支付这个问题,回答如下:很多单位在员工离职前,为了达到让员工保守秘密的目的,积极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书,但是,过一段时间后,因为情况变化,就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
新《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既然竞业禁止协议合法,那么,如何给予离职劳动者补偿就成了影响会计人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对此问题,新《劳动合同法》第23条也有明确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单位给予竞业禁止补偿时,劳动者一般会忽略几个问题。
一方面,竞业禁止补偿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不能约定包含在工资中;另一方面,竞业禁止补偿金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提前支付、按季度支付等约定均不合法。”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顾问徐得均对《中国会计报》记者说。
至于违约金数额的限定,徐得均表示法律未限制,由合同双方自由约定。
这样一来,王志刚与公司签订的“每月工资包含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条款就成了不合法条款。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选择“月工资包含补偿金”的方法。对于这种不合法的行为,会计人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要尤为谨慎,“劳动者的价值是在工作中体现的,入职时签订的包含在工资中的补偿金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与企业协商的补偿金数目相差是很大的,吃亏的往往是劳动者。”
专业解答如果你觉得当前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和违约金过低,你可以先看看竞业限制协议,了解一下双方的规定。然后,你可以试着跟原单位好好商量,提出一些合理的、可行的调整建议。要是协商不成,你再看看协议金额是不是远低于法定标准,或者是不是明显不公平。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调整补偿金和违约金的数额。
专业解答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确定标准及影响因素关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其具体数额通常会根据合同条款中载明的准则予以划定;然而若并无相关规定的话,劳动者需严格履行自身所承担的各项义务之后,方可向雇主提出请求,要求其依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每月所得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作为依据,逐月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专业解答关于竞业限制所涉及到的经济补偿金额度,是设有上限规定的,其中最高限额为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前的最后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然而,竞业限制合同的有效性与否,关键取决于该条款是否会损害到员工的基本生活权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项基本前提条件,用人单位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并且必须明确规定补偿金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方式。
专业解答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一次性支付标准是否存在在劳动者终止雇佣关系之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所得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被规定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项必要前提条件。鉴于此,企业有责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并且在竞业禁止协议中明确规定赔偿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否则该协议将不具备法律效力。若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则应依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专业解答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我们需明确一点,那就是只有当补偿金金额符合纳税标准后,才需要履行这项法定义务。所谓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实际上是指在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并遵守相关规则的劳动者,在与原雇主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段时间里,按照约定的标准,由新雇主定期发放的一笔补贴,这一款项本质上被视为在劳动者受聘期间的生活保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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