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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

赖* 江苏-苏州 劳动仲裁咨询 2022.06.29 21:50:05 393人阅读

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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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1年未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旦对方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其仲裁请求将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在一定条件下,超出仲裁时效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1.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因此,律师建议劳动合同双方主体重视仲裁时效的规定,积极运用仲裁时效的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2-06-29 21:52:05 回复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现实经济生活复杂多变,合同订立后,履行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主客观原因,对已经订立的合同作某些变更,以至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这是因为:  
一、仲裁协议存在,实体性合同变化不影响程序性合同。仲裁协议与所指向的合同本身,是—个合同,也是两个合同。仲裁协议不论作为合同的一个主要条款写入合同,还是合同订立后又补充或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与合同实体都是两个相互并由不同法律法规调整的法律行为。仲裁协议可以认为是于合同实体而存在的程序性合同  
二、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等于原合同债权、债务随之灭失,其纠纷仍应依原仲裁协议解决。  
三、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合同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效力。由于经济生活错纵复杂,反映经济关系变化的合同,必然也会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无效等情况,仲裁规范必然要与之相适应,所以我国《仲裁法》作了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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