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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借用证件属于诈骗罪吗

陈** 广西-桂林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2.06.26 21:27:42 341人阅读

请问借用证件属于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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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属于。
解析:
借用证件不属于诈骗罪。满足以下构成要件可以定性为诈骗罪: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22-06-26 21:55:1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诈骗立案退款属不属于诈骗问题解答如下,通常,合同当事人在签了之后会因为市场行情或自身的经济状况没有如预期计划,导致不能按时还款,主观上没有恶意,这种情况只能认定为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合同存在欺诈,主要是指一方当事人弄虚作假,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行为。这时实施欺诈的行为人是存在违法行为的,但是尚未构成犯罪,因为其主观目的并不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更主要是为了进行经营,并借此来创造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发现存在欺诈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申请撤销合同。再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下列的行为,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较大的涉嫌合同诈骗罪:(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因此,在一方不履行还款时并不能直接认定为合同诈骗,要分情况来确定责任。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为了避免陷入合同欺诈或者诈骗当中,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找专业人士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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