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心脏早搏做射频消融术中导管刺破心脏造成大出血,可以认为医院负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诊疗的医务人员。
5.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院按照60%的比例赔偿原告以下损失:
1、医疗费169756.9元;
2、住院伙食补助费7000元;
3、护理费172000元;
4、误工费93440元;
5、残疾赔偿金117888元;
6、被扶养人生活费61841元;
7、交通费3730元;
8、营养费2万元。
9、鉴定费9200元。积水潭医院应当对发生于该院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等应当与武警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还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另外还要求法院判决二被告承担以后发生的后续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或者对上述费用的后续解决方式予以明确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