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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吗

高*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2.06.17 14:46:47 492人阅读

生育险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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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正在研究合并实施的试点方案。初步思路是保留原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实行两项保险统一的登记缴费和基金管理。合并后,生育待遇水平不会降低。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表示,生育保险其实筹集的资金不是太大,针对的还是特定群体,基金支出量也不是很大,有些地方存在结余。如果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可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增强医疗资金的支出能力。

2022-06-17 14:48:4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晋中市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文件问题解答如下, 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生育津贴等费用: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参加基本养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具体的流程如下;收款收据;生育医疗费用票据、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生育女职工、费用清单:社会保险登记表、门诊病历;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发出《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通知》表示,从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从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
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通知》表示,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各地具体调整费率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通知》还表示,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生育保险的法律依据是: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相关规定有:1988年7月21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令第9号);原劳动部于1988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主要形式有:
(1)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
(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
(3)大集团、大企业自办。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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