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既遂的,应这样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您好,关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量刑处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第349条规定,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1、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价值达到5万元以上的;
2、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所得毒品达到数量巨大的标准的;
3、为多人或多次为他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毒品犯罪所得的;
4、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该犯罪分子事实的多犯罪进行追究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节。
不具有情节严重的情形,归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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